中國傳統(tǒng)樂學中概括律高、調高、調式間邏輯關系,用以表明調性的基本理論。自周代宮廷樂師創(chuàng)造十二律理論之后,中國音樂的宮調理論始終是以十二律體系為基礎的。傳統(tǒng)樂學中無"音階"這一專用名詞。在表達音階概念時,常常從不同角度分別使用音、律、聲、調等詞。一定音階(音)的各個音級(聲),各相應于一定的律高標準(律),按一定規(guī)律組成相互間的關系。音階的階名叫做宮。宮與調之間存在從屬關系。宮音是音階的首音,在音階中又以某聲(音級)為主構成一定調式(調)。
傳統(tǒng)樂學中七聲音階各音級有五正聲、二變聲(又稱偏音)之分。五正聲的名稱為宮、商、角、徵、羽。理論上將七音中的第四、第七級視作降低半音的宮聲和徵聲,因此得名為變宮(第七級)、復徵(第四級)。在不同的音階形式中,這兩個變聲又可視為高低半音的兩個不同位置,也就是在二變的律位上,可有四個偏音。它們在傳統(tǒng)樂學中的名稱為:清角、變徵、清羽或閏、變宮。
傳統(tǒng)的宮調理論大致有4種系統(tǒng):①律、聲命名系統(tǒng)。②琴調系統(tǒng)。③工尺譜系統(tǒng),或以弦序、孔序為標志的燕樂和民間音樂的宮調。④詞曲音樂和南北曲聲腔的宮調系統(tǒng)。其中第①種系統(tǒng)在理論上比較嚴密,在中國音樂史上始終作為指導性的理論與技術規(guī)范。
在后來戲曲家著作中,宮、調、宮調諸語常作概念上的互換,從而喪失了術語的作用。戲曲音樂轉而采用曲笛上的民間工尺七調和樂譜中的煞聲字來表明它的宮和調,在民間傳譜中采用了小工調、凡字調等調名。而它原有的燕樂調名已無宮調涵義,只具有曲調分類的作用。
海州五大宮調歷史悠久,是江蘇明清俗曲重要的一脈,是古老的"諸宮調"寶貴的遺存,對中國民間音樂乃至民間曲藝的研究具有難得的實證價值。海州地區(qū)民眾演唱小曲的習俗由來已久。由于地處蘇、魯兩省接壤處,也是江淮方言和北方方言的交匯地帶,因而歷史上北南雙方的小曲雜調均在此流傳生根,呈現(xiàn)出既融會貫通又諸調雜陳的局面。
至明代嘉隆年間,海州五大宮調已逐步形成。尤其是明清時期,隨著兩淮鹽業(yè)興旺,大運河鹽運南來北往,一方面地域溝通,藝術交融,使海州五大宮調得以廣泛吸收江淮民間小曲而漸趨成熟;另一方面匯集于當地的一批鹽商富賈和與之休戚相關的文人墨客,對海州五大宮調給予了高度的關注,從而將其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其特色和個性逐步形成。
海州五大宮調歷史悠久,積蘊頗厚。一些明代的小曲如【寄生草】、【山坡羊】、【打棗竿】等雖幾經傳衍但仍保存完整;在江浙地區(qū)幾近失傳的樂曲如【馬頭調】等也可在這里找到傳人,其唱詞竟與《白雪遺音》中的記載基本相同;一些演唱難度很高的集曲至今仍有人在傳唱。
20世紀20年代中期,隴海鐵路向東延伸通車到新浦(今江蘇省連云港市新浦區(qū))后,海州一帶的水路交通漸為陸路所替代,板浦便逐漸失去了交通樞紐的地位。40年代末,板浦日趨蕭條,后灌云縣政府遷至伊山,交通的閉塞和文化生活的單一,使得海州五大宮調免受其他藝術形式的沖擊,一些瀕臨失傳的曲目得以完整的保留,演唱的藝人也衍傳至今。當今,在新浦、海州、板浦等地,自動聚會演唱官調牌子曲的玩友們仍不乏其人。
由于長期在民間多以自娛形式演唱,缺乏專業(yè)藝人,也很少新編曲目,這一曲種的提升和發(fā)展受到很大的局限。
1980年后,又由于社會環(huán)境發(fā)生變化,五大宮調等樂曲已漸呈瀕危狀態(tài)。海州五大宮調是我國明清俗曲的一份珍貴遺產,它的發(fā)掘保護將對明清小調研究產生積極的推進作用。
國家非常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2006年5月20日,海州五大宮調經國務院批準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