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結束五代十國局面的過程中,北宋統(tǒng)治者著重考慮的問題有二:一是如何重建中央集權的專制統(tǒng)治,使唐末以來長期存在的藩鎮(zhèn)局面不再出現(xiàn);二是如何鞏固新生王朝,使之不再成為五代之后的第六個短命王朝。
建隆元年末(公元960年),在宋太祖平定李筠及李重進叛亂后的某一天,他召見丞相趙普,問道:“為什么從唐末以來,數十年間帝王換了八姓十二君,爭戰(zhàn)無休無止?我要從此息滅天下之兵,建國家長久之計,有什么好的辦法嗎?
趙普精通治道,對這些問題也早有所考慮,聽了太祖的發(fā)問,便提出問題之癥結就在于藩鎮(zhèn)權力太重,君弱臣強,治理的辦法也無奇巧可施,只要削奪其權,制其錢谷,收其精兵,天下自然安定。趙普的話還沒說完,宋太祖就連聲說:“你不用再說了,我全明白了”。
于是一個重建中央集權專制制度的計劃就這樣醞釀出來了,并逐步付諸實施。在北宋中央集權方面,最重要的是兵權,也是首先要解決的問題。范浚在《五代論》中指出:“兵權所在,則隨以興,兵權所去,則隨以亡”揭示了唐末五代以來,在政治局面變換中兵權所起的決定性作用。因此,宋朝剛剛建立,趙匡胤就吸取了后周滅亡的教訓,加強對禁軍的控制。
建隆二年(公元961年)太祖鑒于當時已控制局勢,就著手陸續(xù)采取了一些措施,逐步加強中央集權。起初,太祖以為石守信等人是自己的故友,并不介意,而趙普數次進言說:“臣也不擔心他們會背叛陛下,但是如果他們的部下貪圖富貴,萬一有作孽之人擁戴他們,他們能夠自主嗎”?這些話實際上是提醒宋太祖,要他記住陳橋兵變的歷史,一定要避免類似的事件重演。果然,宋太祖不久后就采取措施解除了禁軍高級將領的兵權。
建隆二年(公元961年)七月初九日。晚朝時,宋太祖把石守信等禁軍高級將領留下喝酒,酒興正濃時,宋太祖突然屏退侍從。他嘆了一口氣,口吐苦衷,說:“我若不是靠你們出力,是到不了這個地位的,為此我從內心里一直念及你們的功德。然而,當天子太過艱難,還不如做節(jié)度使快樂,我整個夜晚都不敢安枕而臥啊!”石守信等人驚駭地忙問其故,宋太祖繼續(xù)說:“這不難知道,我這個皇帝位誰不想要呢?”
石守信等人聽了,知道這話中有話,連忙叩頭說:“陛下何出此言,天命已定,誰還敢有異心呢?”
宋太祖說:“不然,你們雖然無異心,然而你們部下如果想要富貴,把黃袍加在你的身上,你即使不想當皇帝,到時候恐怕也是身不由己了。”
這些將領知道已經受到猜疑,弄不好還會引來殺身之禍,一時都驚恐地哭了起來,懇請宋太祖給他們指明一條可生之途。
宋太祖緩緩說道:“人生在世,像白駒過隙那樣短促,所以要得到富貴的人,不過是想多聚金錢,多多娛樂,使子孫后代免于貧乏而已。你們不如放棄兵權,到地方去,多置良田美宅,為子孫立長遠產業(yè);同時多買些歌姬,日夜飲酒相歡,以終天年;朕同你們再結為婚姻,君臣之間,兩無猜疑,上下相安,這樣不是很好嗎?”
石守信等人見宋太祖已把話講得很明白,再無回旋余地,而且當時宋太祖已牢牢控制著中央禁軍,幾個將領別無他法,只得俯首聽命,表示感謝太祖恩德。
第二天,石守信等上表聲稱自己有病,紛紛要求解除兵權。宋太祖欣然同意,令罷去禁軍職務,地方任節(jié)度使,并廢除了殿前都點檢和侍衛(wèi)親軍馬步軍都指揮司。禁軍分別由殿前都指揮司、侍衛(wèi)馬軍都指揮司和侍衛(wèi)步軍都指揮司,即所謂三衙統(tǒng)領。在解除石守信等宿將的兵權后,太祖另選一些資歷淺,個人威望不高,容易控制的人擔任禁軍將領。于是禁軍領兵權拆而為三,以名位較低的將領掌握三衙,這就意味著皇權對軍隊控制的加強。
以后,宋太祖還兌現(xiàn)了與禁軍高級將領聯(lián)姻的諾言,把守寡的妹妹嫁給高懷德,后來又把女兒嫁給石守信和王審琦的兒子,把張令鐸的女兒嫁給太祖三弟趙光美。
此番后,宋太祖當年執(zhí)掌兵權的結義兄弟的禁軍職務全部被解除,且從此再不授人。石守信雖然保留著“侍衛(wèi)都指揮使”的頭銜,卻已沒有任何實權。另一方面,宋太祖又派李漢超鎮(zhèn)守關南、馬仁瑀鎮(zhèn)守瀛州、韓令坤鎮(zhèn)守常山、賀惟忠鎮(zhèn)守易州、何繼筠鎮(zhèn)守棣州、郭進鎮(zhèn)守西山、武守琪鎮(zhèn)守晉陽、李謙溥鎮(zhèn)守隰州、李繼勛鎮(zhèn)守昭義、趙贊鎮(zhèn)守延州、姚內斌鎮(zhèn)守慶州、董遵誨鎮(zhèn)守環(huán)州、王彥升鎮(zhèn)守原州、馮繼業(yè)鎮(zhèn)守靈武,“管榷之利,悉以與之,其貿易則免征稅。故邊臣皆富于財,以養(yǎng)死士,以募諜者,敵人情狀,山川道路,罔不睹而周知之。故十余年無西、北之憂也”。
杯酒釋兵權是宋太祖為加強皇權,鞏固統(tǒng)治所采取的一系列政治軍事改革措施的開始。其后,他在軍事制度方面的改革主要有三。
第一,建立不同于前朝的樞密院制度。長官為樞密使和樞密副使,主管調動全國軍隊,分掌軍政大權。樞密院與三衙統(tǒng)領各有所司。三衙雖然掌握禁軍,但卻無調兵和發(fā)兵的權力。樞密院有發(fā)兵、調兵之權,而不能直接掌握軍隊。調兵權與領兵權分離,各自獨立,相互制約,有利于皇權的控制。
第二,內外相維政策。宋太祖把全部軍隊分為兩半,一半屯駐在京城,一半戍守各地,使京城駐軍足以制止外地可能發(fā)生的變亂,也使外地駐軍合起來足以制止京城駐軍可能發(fā)生了內變。內外軍隊互相制約,都不能發(fā)生變亂,而京城駐軍又多于外地任何一個地方,這樣皇帝也就可以保證牢牢控制全國的軍隊了。
第三,兵將分離政策。無論駐屯京城的禁軍,還是駐在外地的禁軍都必須定期調動。京城駐軍要輪流到外地或邊境戍守,有的則要到產糧的地方就糧,這種輪流駐防的辦法稱為“更戍法”。這種方法名義上是鍛煉士兵吃苦耐勞,實際上是借著士兵的經常換防,造成兵不識將,將不識兵,兵無常帥,帥無常師。將官再也不能同士兵結合,在士兵中建立自己的聲望,也就再也不能率兵同朝廷皇帝對抗了。
第四,立而不設制度。將殿前司的首二帥和侍衛(wèi)司的首三帥不再除授,以致侍衛(wèi)司只余下馬軍和步軍的統(tǒng)帥,而沒有了原來統(tǒng)合兩軍的馬步軍統(tǒng)帥,即是將侍衛(wèi)司分裂為二。這種在制度上將最高的五個職位空置不授,降低和分割了禁軍統(tǒng)帥的職權,使軍權服膺于王權。
對地方藩鎮(zhèn)采用強干弱枝之術。其措施主要有三:
第一,削奪其權。為削弱節(jié)度使的行政權力,把節(jié)度使駐地以外兼領的州郡——支郡直屬京師。同時由中央派遣文官出任知州、知縣等地方官。3年一更換,直接對中央負責,向朝廷奏事,不再聽令于節(jié)度使。對于一些五代以來一直盤踞一方的節(jié)度使,宋太祖又故伎重演,拿出“杯酒釋兵權”的辦法將其逐一罷免。后來又設置通判以分知州之權,利用通判與知州之間的相互制約,使一州之權不致為知州把持,防止偏離中央政府的統(tǒng)治軌道。
第二,制其錢谷。宋初于各路設置轉運使,將一路所屬州縣財賦,除留少量應付日常經費外,其余的錢帛都要送到京城上交中央政府,不得占留,這樣地方的財權就完全收歸中央了。
第三,收其精兵。乾德三年(965年)八月,宋太祖下令各州長官把藩鎮(zhèn)所轄軍隊中驍勇的人,都選送到京城補入禁軍。又選強壯的士卒定為“兵樣”送到各路。召募符合“兵樣”標準的人加以訓練,然后送到京城當禁軍。這樣中央禁軍集中了全國精兵,而地方軍隊只剩下一些老弱病殘,編成廂軍,只供雜役,地方再也沒有軍事力量可以同中央抗衡了。
通過這些措施,唐末五代的那種專制一方的藩鎮(zhèn),宋初就逐漸消失了。
在官僚制度方面,側重削弱宰相權力。軍政大權歸樞密院掌握,而財政大權則由三司使掌握,宰相所掌僅限于民政了。在軍、財、民三權分立中,樞密使與宰相“對掌大政”號為二府?;实劾眠@兩者間的異同發(fā)號施令,獨斷專行。
宋初不僅以三權分立的辦法削弱相權,而且設置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和三司副使,作為宰相、樞密使和三司使的副手,與各部門長官發(fā)生制約的作用,以削弱各部門長官的權力。此外,宋初還在設官分職、科舉制度等方面,也進行了有利于加強皇權的政策。
宋初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大大加強了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造成了統(tǒng)一的政治局面,為經濟、文化的高度發(fā)展,創(chuàng)造了良好條件,但是由于“以防弊之政,作立國之法”,一些強化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的政策和措施,轉化成為它的對立面?!叭吖佟薄ⅰ叭弑焙汀叭哔M”與日俱增,使宋封建國家陷于積貧積弱的局勢中。這也是宋朝最終滅亡的根本原因。
“杯酒釋兵權”是宋朝加強中央集權的重要反映。宋太祖“杯酒釋兵權”使用和平手段,不傷及君臣和氣,輕而易舉地就解除了大臣的權力威脅,成功地防止了軍變,是歷史上有名的安內方略,影響深遠。
不同意此觀點的人則認為宋太祖專力鞏固中央政權,“杯酒釋兵權”含有對內嚴防的性質,直接造成內政腐朽。在外患強烈的背景下,削奪大將兵權也削弱了部隊的作戰(zhàn)能力,原因是皇帝直接掌握兵權,不懂軍事的文官控制軍隊,武將頻繁調動,致使宋朝與遼、西夏、金的戰(zhàn)爭連連敗北,無力解決邊患。軍事積弱,還使兩宋亡于社會制度落后于自己的游牧民族。
宋朝確立的文人治軍的軍事制度,其目的是為了徹底消除造成強唐滅亡的藩鎮(zhèn)軍制,其出發(fā)點是好的,結果是富有成效的,思想也是先進的。兩宋亡于游牧民族原因則是多方面的,與兩宋朝對峙的先是遼、夏,再是遼、金,最后是金、蒙,從作戰(zhàn)態(tài)勢來看,北宋面臨的是兩線作戰(zhàn)只能主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