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轉讓是什么意思
商標轉讓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一種重要取得方式。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商標轉讓一般有以下幾個形式:合同轉讓、繼受轉讓、因行政命令而發(fā)生的轉讓。
1、合同轉讓是指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通過簽訂轉讓合同或協(xié)議的方式轉讓注冊商標的。
2、繼承轉讓是指個人及依法登記的個體工商戶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由法定繼承人繼受其注冊商標的。
3、因行政命令而發(fā)生的商標轉讓是指由法院等公權力機構進行商標歸屬判決后發(fā)生的商標轉讓。
在實踐中,大量的商標轉讓都是以合同方式轉讓注冊的。
二、商標轉讓的優(yōu)勢
商標轉讓是對注冊商標持有者而言,轉讓過程中還有一個主體,就是商標購買者。對于商標購買者來說,購買商標比自己注冊商標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優(yōu)勢。
1、時間優(yōu)勢
注冊商標一般需要1-2年(中國商標局對商標注冊的時間沒有作出明確的規(guī)定,商標注冊的效率和國內的商標申請量有直接關系,普遍為1-2年)。
轉讓商標一般只需要6-10個月左右的時間,比起注冊商標,節(jié)省了一半的時間,這對很多需要在短時間內擁有商標的購買方來說,是十分可觀的時間節(jié)省。
2、成功率優(yōu)勢
注冊商標的通過率并不高,注冊一個新的商標是從無到有的過程,很難保證商標局或市場上有沒有近似的商標。若商標局發(fā)現(xiàn)有近似商標就有可能導致商標注冊不成功。
商標轉讓風險非常小,轉讓的商標本身就是國家商標局已經批準的注冊商標,已經得到了國家商標局的認定,所以不存在國家商標局因近似駁回商標的可能性。轉讓商標,只需要轉讓雙方通過代理機構到國家商標局進行備案,受讓人就能得到商標的注冊證,擁有商標的所有權。
3、商標價值優(yōu)勢
注冊一個新的商標后還需要從頭推廣宣傳,其初始價值很低。
轉讓的商標一般都是在市場上經過認可的商標,有一定的知名度,其價值較高,便于購買方在短時間內建立自己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