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烈士陵園始建于1952年,1975年遷建至百塔村南,占地面積210畝,是全國重點烈士紀念建筑物保護單位,是民政部命名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其中烈士紀念建筑物面積7460平方米,園內安葬烈士723名,其中無名烈士502名。主要紀念建筑物有:革命烈士紀念碑、革命烈士事跡陳列館、革命烈士英名碑、解放開封戰(zhàn)役無名烈士公墓、革命烈士墓區(qū)、革命烈士紀念堂、粟裕將軍部分骨灰敬撒紀念處,胡萬杰、郭向新夫婦烈士塑像,國際和平戰(zhàn)士夏理遜大夫墓、碑共9處,革命烈士載入史冊的共有4651位。
開封烈士事跡陳列館始建于1976年,自2009年9月份開始搜集資料至2010年3月30日正式開館,經過六個多月的緊張工作,順利完成了陳展布展工作任務。布展工作按照以時系史、以史系人、以人系事的原則,展出從辛亥革命至今100年歷史中開封籍或與開封有密切聯(lián)系的104為烈士事跡,生動再現(xiàn)了革命先烈無私奉獻精神和崇高的人格魅力,烈士事跡陳列館已成為對群眾特別是青少年學生進行革命傳統(tǒng)教育的重要場所。
1.嚴禁攜帶槍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入園。
2.在園區(qū)內不得亂丟瓜皮、果殼、紙屑等雜物,不得隨地吐痰、便溺。
3.不得在館、碑、亭、石、樹、椅等景觀物體上刻劃、涂寫、張貼;不得攀爬紀念建筑設施;不得在園區(qū)內攀折花草樹木。損壞文物或公物,按有關規(guī)定賠償,觸犯法律的,依法處理。
4.在園區(qū)內不得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禁止帶寵物入園。
5.不得在園內隨意播放音樂和從事各種娛樂活動;
6.非園內工作人員汽車、摩托車、自行車一律按工作人員要求停放在指定地點。
重大紀念日、活動日適時開放
革命烈士紀念館:全年9:00—17:00(16:30停止進館)
1994年,分別被中共河南省委宣傳部、中共河南省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委員會命名為河南省及開封市中、小學“德育教育基地”。
2001年,被國家民政部批準為全國重點烈士紀念建筑物保護單位。
2002年,被河南省命名為國防教育基地。
2007年3月,被河南省綠化委評為國土綠化模范單位。
2011年2月,被國家民政部命名為全國民政系統(tǒng)行風建設示范單位。
2012年7月,被開封市委、市政府評為擁軍優(yōu)屬先進單位。
2021年9月22日,榮獲“第二批河南省社會科學普及示范基地”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