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南方電網(wǎng)依據(jù)粵價[2012]135號、粵發(fā)改價格[2021]331號、粵發(fā)改價格函[2021]826號等文件,編制并發(fā)布了河源市電價表。自2021年12月1日起,河源電價階梯式收費標準如下:
河源電價階梯式收費標準
注:
1、根據(jù)廣東省物價局《關(guān)于我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有關(guān)問題的通知》(粵價[2012]135號),廣東省居民階梯電價從2012年7月1日開始實施,每戶每月電量分檔劃分為夏季和非夏季不同標準,其中:
(1)夏季標準(5月-10月)
第一檔電量為每戶每月0-260度的用電量;第二檔電量為每戶每月261-600度的用電量;第三檔電量為每戶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電量。
(2)非夏季標準(1-4月、11-12月)
第一檔電量為每戶每月0-200度的用電量;第二檔電量為每戶每月201-400度的用電量,其電價每度加價0.05元;第三檔電量為每戶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電量,其電價每度加價0.30元。
2、根據(jù)粵發(fā)改價格[2021]331號文,居民生活用電峰平谷時段設(shè)置為:
高峰:10:00-12:00;14:00-19:00;平段:8:00-10:00;12:00-14:00;19:00-24:00;低谷:0:00-8:00。
3、根據(jù)粵發(fā)改價格函[2021]826號:廣東省居民階梯電價"一戶多人口"政策自2021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如客戶已成功申請了階梯電價戶多人口政策(非合表),則夏季標準和非夏季標準分別為:
(1)夏季標準(5-10月)
第一檔電量為每戶每月0-360度的用電量;第二檔電量為每戶每月361-700度的用電量;第三檔電量為每戶每月701度及以上的用電量。
(2)非夏季標準(1-4月、11-12月)
第一檔電量為每戶每月0-300度的用電量;第二檔電量為每戶每月301-500度的用電量;第三檔電量為每戶每月501度及以上的用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