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文件(文號) |
| (一)居民用自來水價格、污水處理費 | 市南區(qū)、市北區(qū)、李滄區(qū)居民第一階梯戶年用水量不超過144立方米(含),綜合水價為3.50元/立方米(自來水價格2.50元/立方米,污水處理費1元/立方米);第二階梯戶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含),綜合水價為4.65元/立方米(自來水價格3.65元/立方米,污水處理費1元/立方米);第三階梯戶年用水量204立方米以上,綜合水價為8元/立方米(自來水價格7元/立方米,污水處理費1元/立方米)。尚未實施“一戶一表”無法實行式計量水價的居民戶,綜合水價為3.70元/立方米(自來水價格2.70元/立方米,污水處理費1元/立方米) | 《關于完善市內三區(qū)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通知》(青發(fā)改價格〔2021〕200號) |
| (二)非居民用自來水價格、污水處理費 | 市南區(qū)、市北區(qū)、李滄區(qū)非居民綜合水價為5.40元/立方米(自來水價格為4元/立方米,污水處理費為1.40元/立方米) | 《關于調整青島市市內三區(qū)非居民及特種用水價格的通知》(青價格〔2015〕37號)、《關于調整非居民污水處理費標準的通知》(青價費〔2016〕59號) |
| (三)特種行業(yè)自來水價格、污水處理費 | 市南區(qū)、市北區(qū)、李滄區(qū)特種用水綜合水價為17.40元/立方米(自來水價格為16元/立方米,污水處理費為1.40元/立方米) | 《關于調整青島市市內三區(qū)非居民及特種用水價格的通知》(青價格〔2015〕37號)、《關于調整非居民污水處理費標準的通知》(青價費〔2016〕59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