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壓力容器多久檢驗一次
壓力容器投用后首次內外部檢驗周期一般為3年。
外部檢查:在壓力容器運行中的定期在線檢查,每年至少一次。
內外部檢驗:在壓力容器停機時檢驗,其檢驗周期分為為兩種,分別是:
1、安全狀況等級為1、2級的每6年至少一次。
2、安全狀況為3級的,每3年至少一次。
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一般可分為外部檢查、內外部檢驗和全面檢驗三種。檢驗是在容器停用期中進行的,其周期應根據容器的技術狀況、使用條件和有關規(guī)定由使用單位結合具體情況自行確定。但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查,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六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驗。

二、壓力容器使用年限是多久
壓力容器的使用年限不是由某個法規(guī)確定的,而是由容器的設計和制造過程中確定的。壓力容器在設計的時候就要參照預期的使用年限,考慮腐蝕裕量等條件確定該容器的使用年限。
根據TSG R0004相關的法律文件多個條款規(guī)定,壓力容器在設計,制造,使用等各個環(huán)節(jié)都應當按照技術規(guī)范考慮使用年限。在壓力容器的檔案文件中都要有明確的記錄。
《簡單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有規(guī)定,對簡單壓力容器有推薦使用壽命(在壓力容器銘牌上標注有使用年限)。
根據HG/T20580-2011《鋼制化工容器設計基礎規(guī)定》
壓力容器設計壽命在八到十年左右,具體年限根據設計規(guī)范而定。
一般容器、換熱器:10年;
分餾塔、反應器、高壓換熱器:20年;
球形容器:25年;
重要的反應容器(如厚壁加氫反應器、氨合成塔等):30年。
壓力容器在使用過程中,要有完善的定檢,巡檢等記錄。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壓力容器必須報主管部門,經的機構檢測以后才可以繼續(xù)使用。在使用時,一定要在設計的使用年限內,保證利用率。
三、如何正確理解壓力容器設計使用年限(設計壽命)和實際使用年限(實際壽命)
1、壓力容器的設計使用年限不等同于實際使用年限。設計使用年限是一個預期目標值,并非保證值,也不能認為就是壓力容器報廢的時間限度。壓力容器的實際使用年限應當依據實際使用情況、檢驗結果、失效模式等來確定,可能高于設計使用年限,也可能低于設計使用年限。
2、設計使用年限由設計單位根據容器的預期使用年限確定,并在設計圖樣中注明。JC/T720《蒸壓釜》標準規(guī)定:“在正常使用工況下,蒸壓釜的設計使用年限為15年。”
3、TSG21-2016《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在確定“3.1.11腐蝕裕量”時,有提到設計使用年限的概念。規(guī)定:“有均勻腐蝕的壓力容器,腐蝕裕量根據預期的壓力容器使用年限和介質對材料的腐蝕速率確定,同時還應當考慮介質流動對受壓元件的沖蝕、磨損等影響。”
4、壓力容器的使用者應按照現行法規(guī)TSG21-2016《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要求對容器進行定期檢驗、定級。當容器的操作條件發(fā)生變化時,應根據實際測量數據,重新估算腐蝕速率,確定容器新的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