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15日,柬埔寨金邊法庭對一批參與“1·29”金邊反泰騷亂者進行公開宣判,50余名被告被分別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2003年1月29日,一則謠言說泰國一位女影星聲稱柬埔寨的吳哥窟原本屬于泰國,應歸還泰國。謠言引起柬埔寨上千人上街游行抗議,最終導致泰國駐柬使館以及一些泰資企業(yè)被焚燒、遭搶劫。新華社發(fā)
新華網(wǎng)金邊9月15日電(記者雷柏松)柬埔寨金邊法庭15日對一批“1·29”金邊反泰騷亂的參與者進行公開宣判,分別判處50余名被告3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3年1月29日,一則謠言引起了柬埔寨首都金邊的反泰騷亂。謠言說泰國一位女影星聲稱世界著名的吳哥窟原本是屬于泰國的,應歸還泰國,引起數(shù)千人上街游行抗議,最終導致泰國駐柬埔寨大使館以及一些泰資企業(yè)被焚燒、遭到搶劫或破壞。柬泰兩國外交關系也因此一度從大使級降至代辦級。事件發(fā)生后不久,柬埔寨首相云升下令逮捕了一些與騷亂事件有關的人,并以參與暴力示威等罪名對其中58人提起訴訟。
經(jīng)過半年多的調查和審理,金邊法庭分別以故意破壞他人財產(chǎn)、舉行非法示威、參與暴力活動、煽動種族仇恨以及盜竊等罪名判處56人1個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多數(shù)被緩期5年執(zhí)行。兩人被判無罪,當庭釋放。
被判有罪的56人中,54人因刑期已滿或緩期執(zhí)行而被釋放,只有2名分別被判8個月和9個月徒刑者將繼續(xù)服刑14天和1個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