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高齡補貼發(fā)放對象
具有廣州市戶籍,年滿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可通過穗好辦或到村居委確認個人信息,確認后按月享受長壽保健金。
駐穗部隊年滿70周歲及以上由部隊管理服務的離退休干部,以及計劃移交、尚未移交地方安置的70周歲及以上部隊離退休干部,可申領長壽保健金。
廣州市老人津貼標準
70—79周歲長者,30元/月/人;
80—89周歲長者,100元/月/人;
90—99周歲長者,200元/月/人;
100周歲及以上長者,300元/月/人。
每年敬老月期間向100周歲以上的長者發(fā)放長壽保健金(慰問金)每人1000元。
廣州長壽保健金申領
老年人可以在年滿70周歲前3個月,到“穗好辦”App確認信息,或者到戶籍所在居委會,請工作人員協(xié)助確認。確認后方可在年滿70周歲當月起,按月享受長壽保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