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2日,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財政局發(fā)布《關于調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及相關社會救助標準的通知》,明確從2024年7月1日起調整上海最低生活保障及相關社會救助標準,具體如下: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151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595元。其中,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16周歲(含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以及已滿16周歲仍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教育的學生,救助標準由每人每月197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075元。
特困人員日常生活供養(yǎng)標準,由每人每月197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075元(散居和集中供養(yǎng)為統一標準)。主要用于特困人員在食品、衣著、居?。此娒旱龋┓矫娴闹С觯t(yī)療、喪葬、教育及生活照料等方面的支出不納入上述標準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