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稅是什么意思
土地稅簡稱“地稅” 。指對土地課稅的總稱。根據土地的價格、面積或收益等作為課稅依據,計算征收。土地稅在各種賦稅中歷史最久,并為各國普遍采用。如舊中國的田賦和地價稅,都屬于土地稅。在私有制社會,土地是作為私有財產征稅的。各國在不同時代,實行不同的土地稅制。按其性質不同,可分為土地財產稅、土地收益稅、土地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等幾種。
土地稅按什么標準征收
根據我國《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只有城鎮(zhèn)的土地需要征收稅費,因此,土地使用稅通常都指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和工礦區(qū)范圍內的土地為征稅對象,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guī)定稅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征收。其稅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單位稅額各地差異較大,請咨詢所在地地方稅務局。
土地稅怎么征收
1、土地使用稅是對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積定額征收的稅。土地使用稅采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稅額多少不同。
2、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具體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0.6元至12元。
3、為了防止長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規(guī)定稅額的2—5倍范圍內加成征稅。
4、對于公園、名勝、寺廟及文教、衛(wèi)生、社會福利等單位使用的土地,城鎮(zhèn)、街道、公共設施用地,鐵路、機場、港區(qū)、車站、管理交通運輸用地及水利工程,農、林、牧、漁、果生產基地用地,以及個人非營業(yè)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稅。
5、為了鼓勵利用荒地、灘涂等土地,對經過批準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廢土地,給予10年期限的免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三條,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guī)定稅額計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第四條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0.6元至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