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yǎng)費糾紛上訴狀怎么寫
一、贍養(yǎng)費起訴書的首部民事起訴狀的首部即標題,應寫明文書名稱“民事起訴狀”
二、贍養(yǎng)費起訴書的正文
1、當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基本情況
當事人是公民個人時,應當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所。先列寫原告的姓名及其基本情況。如果原告有代理人的,緊接著另起一行列寫代理人的姓名和基本情況。列寫代理人時,應寫明是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還是指定代理人,列寫完原告及其代理人后,再寫被告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有數(shù)人時,應依次寫出,享受權利和應盡義務的大小排列,即享受權利大的原告和應盡義務多的被告分別先列寫,然后按順序排列?;厩闆r寫法相同。如果有代理人的,可在該當事人基本情況下,另起一行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單位和職務。如果有第三人參加訴訟的,應當在列寫原告、被告的基本情況之后,寫明第三人的姓名和基本情況,并根據(jù)案情需要,指明第三人與原、被告的關系。

2、訴訟請求
在訴訟請求一欄內,主要寫明請求解決爭議的權益和爭議的事物。寫明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具體事項,如請求人民法院解決損害賠償、債務清償、合同履行或者要求與被告離婚、給付贍養(yǎng)費、繼承遺產(chǎn)等事項。離婚案件,應先寫明請求判決與被告離婚;其次,要明確提出老人對子女的撫養(yǎng)及財產(chǎn)分割的意見和要求。
3、事實和理由
事實和理由部分又是贍養(yǎng)費起訴書中的重點部分。
(1)事實部分
要圍繞著訴訟目的,全面反映案件事實的客觀真實情況。敘述要完整,要講明民事案件案情事實的六個要素,即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和結果;敘事要真實,起訴狀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重要根據(jù)之一,敘述案情時,必須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案件事實的本來面貌;敘事要明確,與爭議事實有直接關系的事實,要詳細敘述明白,與案情事實關系不重要的,但又必須交待清楚的,可以簡要概括。同時注意敘述事實用語要準確,表達恰當。
(2)證據(jù)部分
證據(jù)是證明所訴事實的真實性、可靠性的依據(jù)。如果所訴的案件沒有證據(jù),是經(jīng)不起人民法院審查、被告人或者對方律師辯駁的。只有列舉出足以證實事實真實的可靠的有關證據(jù),才能達到人民法院立案處理的目的和訴訟的預期效果。
在訴狀中,應當列述的證據(jù),有三項內容:
一是列述提交有關的書證、物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事實真相的材料;
二是說明書證、物證以及其他有關材料的來源和可靠程度;
三是證人的證言內容以及證人的姓名、住址等。原告應在證據(jù)部分說明向人民法院提交書證原件、物證原物的情況。在提交原件、原物有困難時,要說明可以提交的復制品、照片、節(jié)錄本的情況。如果提交的是外文書證,也必須附送中文譯本,并說明其情況。原告在證據(jù)部分,可以申請證據(jù)保全,也就是在證據(jù)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可以申請證據(jù)保全。申請時,應說明因什么證據(jù)需要保全,是書證、物證還是證人證言(如書證可能腐壞、丟失;物證可能毀滅、變質;人證因年老或有疾病可能死亡等),應說明證據(jù)由什么人所持有及其具體理由等。證據(jù)的寫法。民事起訴狀的證據(jù)不單列,一般是隨寫事實隨列證據(jù)。對于能夠證實某個重要事實的有關證據(jù),在敘述事實過程中,在談到這個事實的時候用括號加以注明。
(3)理由部分
主要是依據(jù)民事權益爭執(zhí)的事實和證據(jù),概括地分析其糾紛的性質、危害、結果及責任,同時提出訴訟請求所依據(jù)的法律條文,以論證上述請求事項的合理性。民事起訴狀的理由部分,基本上可分為兩個層次:一層是事實理由,一層是法律理由。事實理由是上述糾紛事實的概括和升華,不是簡單地重復糾紛事實。即在敘述事實的基礎上,分析糾紛的性質,說明是非曲直;分析危害后果,說明過錯責任;論證權利義務關系,說明所提出的訴訟請求是合理合法的。
比如合同糾紛,在理由部分應首先說明雙方當事人所簽訂的合同是有效還是無效的,合同條款是否明確;再分析危害后果,說明對方有哪些過錯;最后論證權利義務關系,說明對方應負的民事責任等。法律理由即引用有關法律條文,說明原告所提訴訟請求的合法性。
引用法律要求全面、具體,引用法律的名稱應當寫全稱,而不能使用簡稱。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而不能寫為根據(jù)民事訴訟法,這是不恰當,不合規(guī)范的。引用法律條文時,適用條款項的,應引到條、款、項,不能只引到條。
三、贍養(yǎng)費起訴書的尾部
1、致送機關名稱,即分兩行寫:“此致人民法院”。
2、下方寫明:起訴人(或具狀人)(簽名蓋章),同時寫明制作本文書的時間(年、月、日)。
3、附項寫明下列事項:
(1)本訴狀副本;
(2)物證(名稱);
(3)書證(名稱);
(4)證人(姓名)(住址)。
如何提起贍養(yǎng)費糾紛訴訟
1、確定管轄法院
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追索贍養(yǎng)費案件的幾個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轄區(qū)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到法院立案
各地人民法院為了落實司法為民舉措、方便當事人訴訟,對贍養(yǎng)糾紛案件可以采取電話預約立案、網(wǎng)上預約立案、上門立案、便民訴訟聯(lián)絡員代為收案等多種方便老人的立案舉措。而且法院的立案廳還有立案須知、舉證須知、訴訟風險告知書等便民法律文書,可以免費索取。
3、提交訴訟費
贍養(yǎng)糾紛案件訴訟費用降低為每件80元,而且還可以申請緩交或免交。
4、法院審理
許多法院專門針對贍養(yǎng)糾紛案件開辟綠色通道,往往立案后即時調解、開庭,對許多行動不便的老年人起訴的贍養(yǎng)糾紛案件還會上門開庭,大大方便了老年人訴訟、節(jié)省了訴訟時間,使老年人的贍養(yǎng)問題能得到及時的處理。
收到贍養(yǎng)糾紛判決書后多久能再起訴?
時間沒有明確規(guī)定,只要是因新情況、新理由,一方當事人再行起訴要求增加或者減少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作為新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八條贍養(yǎng)費、扶養(yǎng)費、撫育費案件,裁判發(fā)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況、新理由,一方當事人再行起訴要求增加或者減少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作為新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