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縣圖書館是一座集學習、教育、閱覽、展覽等多功能于一體的公共文化場所。本館于2012年6月25日遷至文化活動中心二樓開館運行。建筑面積700平方,投資19萬添置書架,座椅。
圖書館已建成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縣級支中心,共投資57萬元。設有電子閱覽室、中心控制機房、資源加工整合室、多功能室等。電子閱覽室面積75平方,終端25臺。16個鄉(xiāng)(鎮(zhèn))基層點也相繼建立起來,各個行政村也在調試進行中,努力做到資源共享村村覆蓋。嵩縣網上圖書館建設正在有序進行,將于明年全網開通圖書資料網上查尋,更大程度滿足不同用戶對圖書工作的需求。
根據公共圖書館免費開放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 我館綜合閱覽及外借室、少兒閱覽室、電子閱覽室、書庫等一線對外窗口全部實施免費開放,全館每周一至周日全天開放。目前,我館除了辦證收取押金50元,丟失、毀損圖書、嚴重超期要交納相應的賠償金、罰金外,其它服務已全部實現(xiàn)了免費服務。
根據省文化廳關于開展圖書館評估定級工作的要求,圖書館將按照國家二級圖書館等級必備條件和評估標準參加評估定級,力爭達到國家二級圖書館水平。屆時,我館將為全縣讀者提供更多、更優(yōu)質、更寬廣的服務。
嵩縣圖書館內設圖書采編室、成人閱覽室、過刊部、 少兒閱覽室、殘疾人借閱室、書庫等。
目前有閱覽座席201個,館藏圖書、文獻資料3萬余冊, 報刊雜志 40余種??蔀樽x者提供代查資料、信息咨詢和舉辦各類讀書活動等服務。
1、讀者入館借、閱請出示個人有效證件:身份證、工作證、學生證、退離休證、本館發(fā)放的個人借書證、館際互借證或注明到市館查閱資料的介紹信。
2、請勿將大件行裝及有污染物件帶入館內。
3、注意儀表著裝,請勿著汗背心、穿拖鞋入館。
4、愛護書刊資料和一切公共財物,請勿隨意搬動、挪用館內設備及桌椅。
5、保持安靜、請勿喧嘩。
6、維護公共秩序,請勿在室內交談和睡覺。
7、維護環(huán)境衛(wèi)生,保持整潔,嚴禁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等雜物。
8、遵守本館有關制度、規(guī)定。
一、每位中國公民(或國外僑民)持本人身份證、戶囗本或其它有效證件可在本館辦理一張借書證;
二、申辦借書證時須向我館工作人員出示有效證件,填寫讀者登記卡,并交納100元的圖書押金(退證時全額退還)后,即可辦證;
三、我館的讀者借書證實行免費辦理,若因讀者本人保管不善導致借書證損壞或丟失的,可憑有效證件更換或補辦;更換或補辦借書證的,每證收取工本費10元;
四、已辦理讀者借書證的讀者,如需退還借書證,可在辦證滿30天后申請退證。退證時須出具持證人和退證人的有效證件,清還所借圖書,退還借書證,并憑押金收據退還押金;
五、每個借書證可同時借閱2冊圖書(但所借圖書價格總金額不能超過100元),首期借閱時間為30天,如首期借閱時間內未閱讀完的,讀者可期滿時到本館辦理續(xù)借手續(xù)(借期內可憑借書證續(xù)借圖書,圖書超期的,必須歸還圖書后方可續(xù)借),續(xù)借期為30天;
六、讀者借書證僅限辦證人本人使用,若出現(xiàn)丟失要及時到本館辦理掛失,否則因他人冒用給我館造成的圖書損失由辦證人承擔;
七、為維護廣大讀者的閱讀權益,借書讀者應按期歸還圖書,逾期不還的,按每超一天停借一天的方式處理;
八、讀者應愛護圖書,借書時要仔細檢查,發(fā)現(xiàn)圖書破損的應及時告知我館工作人員。由于不慎損毀、丟失圖書的,由讀者本人購買相同的圖書進行賠償;
九、業(yè)務咨詢電話:0379—65203233
嵩縣圖書館本著一切為了讀者、一切方便讀者的服務理念,堅持為讀者免費開放,開放時間為:每周一至周日,上午 8:30—下午17:30,中午不休息,節(jié)假日不閉館。
1. 凡持有洛陽市圖書館或市屬各縣(區(qū))圖書館借書證的讀者,可在全市所有公共圖書館借還圖書。每張借書證每次最多可借閱兩冊圖書。
2. 全市公共圖書館的館藏流通圖書實行“通借通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