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井市圖書館是我市文獻服務功能齊全的綜合性公共圖書館,是為廣大市民提供自我充實、吸收新知、掌握信息、提高素質的公益性文化服務窗口。1978年10月,龍井市圖書館正式被批準為獨立性文化事業(yè)單位,至今有37年的發(fā)展歷史。
為加快推進我市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有效推進打造“中國朝鮮族民俗文化城”建設進程,2012年,市委、市政府將龍井市圖書館新館建設項目列入龍井市惠民工程之一,建設了占地面積為5100平方米、建筑面積為3200平方米、讀者服務區(qū)為2200平方米、單層書架長度為3600米、設計藏書量為20萬冊、讀者服務坐席為500個的龍井市圖書館新館。龍井市圖書館新館內設成人閱覽室、報刊閱覽室、少兒閱覽室、特藏文獻借閱室、電子閱覽室、共享工程展播室、自習室等7個服務窗口和采編部、社會教育部、信息服務部、網(wǎng)絡技術部等4個業(yè)務科室,于2012年11月28日起對外實施免費開放,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讀書需求。在2013年開展的全國第五次公共圖書館評估定級工作中,龍井圖書館成功實現(xiàn)從“國家三級圖書館”飛躍到“國家一級圖書館”的宏偉目標。
龍井市圖書館將緊緊圍繞“免費開放、資源共享、圖書惠民”主題,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大力推進自動化、數(shù)字化、現(xiàn)代化圖書館建設,充分利用豐富的文獻資源和設施設備優(yōu)勢,走一條以現(xiàn)代化、高起點的發(fā)展之路,予以滿足社會各界以及各階層讀者的多種需求和嶄新的服務。
讀者須知
1、龍井市圖書館是面向全社會開放的公共場所,為了他人和自身的利益,讀者應自覺遵守社會公共道德和圖書館各項規(guī)章制度,用文明維護圖書館閱讀環(huán)境。
2、讀者入館時,將隨身攜帶的包、書籍等物品存放到存包柜。有特殊需要攜帶的書刊,經(jīng)工作人員同意后方可入館。
3、讀者在館內借閱、咨詢、自習或參觀,必須遵守圖書館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如違反有關規(guī)章制度,要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并接受有關規(guī)定的處理。
4、請讀者將閱讀后的文獻按標志放回原處,禁止亂扔亂放。未經(jīng)工作人員許可,讀者不得私自將其帶出。違者視為盜竊行為,將酌情進行教育或報告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5、讀者應自覺愛護、謹慎使用圖書館的文獻和設備。為明確責任,讀者在使用前應仔細檢查,如事后發(fā)現(xiàn)并確認是在讀者使用期間被污損、遺失、損壞,館方將按《讀者損壞公物賠償辦法》要求讀者進行賠償。
6、讀者應保持館內安靜的讀書氛圍,入館后將手機等通訊工具置于靜音狀態(tài),禁止在圖書館內談論與查閱資料無關的話題,嚴禁大聲喧嘩或制造其他噪音。
7、讀者應自覺保持圖書館的整潔環(huán)境,不得隨地吐痰、亂扔紙屑,不得攜帶食品入室。
8、嚴禁在館內任何地點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入館。
辦證須知
1、讀者辦證時持本人有效證件,填寫《讀者證申請登記表》,可辦理讀者證。學生辦證時持本人有效證件,須在父母或監(jiān)護人的帶領下,方可辦理讀者證或閱覽證。
2、辦理讀者證需押金100元,讀者證有效期為一年,自申請辦理之日起計算。
3、持讀者證的讀者,可閱覽書刊,可借閱圖書,可利用自習室、電子閱覽室及共享工程展播室。
4、讀者退證時,先將所借圖書還清,再持辦證時所使用的有效證件、押金票據(jù)、讀者證或閱覽證,可辦理退證手續(xù)。
5、讀者證有效期滿后需繼續(xù)使用,持辦證時所使用的有效證件、押金票據(jù)、讀者證,可辦理延期手續(xù)。
6、如讀者丟失讀者證,請持本人辦證時所使用的有效證件、押金票據(jù),填寫《讀者證掛失報告單》或《讀者證補辦申請表》,交納工本費10元,可辦理補辦手續(xù)。
7、讀者證有效期滿過三個月,不予以辦理退證或延期手續(xù)。
8、讀者須遵守本館各項規(guī)章制度,愛護圖書及圖書館設備,做文明讀者,違者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