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范·達恩(S·S·Van Dine),美國推理小說之父,真名是威·亨·賴特,1888年生于美國弗吉尼亞州。以優(yōu)異的成績從哈佛大學畢業(yè)后,曾到慕尼黑和巴黎學習美術。1907年起,作為美術評論家和文藝批評家,經(jīng)常在《洛杉磯時報》等報刊上發(fā)表文章,還擔任過著名雜志《花花公子》的主編。1916年發(fā)表處女作《有前途的男人》,這篇小說雖然引起了批評家的注目,但并沒有給他帶來多少經(jīng)濟利益。
由于他本來身體就不好,加之身兼報刊專欄作家、編輯、小說家等數(shù)職,終于在1923年病例,不得不度過兩年多的療養(yǎng)生活。在養(yǎng)病期間,他通讀了2000本以上的偵探小說,最后引起了他自己的創(chuàng)作欲望,便使用筆名寫起偵探小說來,并取得非凡的成績。
《菲洛·萬斯探案集》是他惟一的代表作,也是古典推理小說的集大成之作。《菲洛·萬斯探案集》創(chuàng)下了20世紀二三十年代的世界圖書銷售記錄,成為一戰(zhàn)后美國經(jīng)濟大蕭條時期碩果僅存的經(jīng)濟奇跡之一,并因此開啟了美國推理小說的黃金時代。因之改編的電影是同時代最具票房價值的好萊塢電影,布魯克斯、鮑威爾等影壇巨星無不因出演片中主角而名揚天下。
《班森殺人事件》(The Benson Murder Case,1926年)是《菲洛·萬斯探案集》系列首作,書中偵探菲洛·萬斯首次登場,在以后的12部長篇偵探小說中,萬斯都擔任主角。萬斯是個美男子,身材高大,體格健壯,他擅長擊劍,又是高爾夫球好手,對牌戲也很精通,身上總是穿著最入時的服裝。另外,萬斯知識廣博,對于藝術,尤其是繪畫有很大的興趣。他住所內(nèi)收藏了許多東西方的美術作品。他曾在哈佛大學攻談心理學,對這門學科有深廣的知識。萬斯的獨特之處,在于他的新的推理方法。與福爾摩斯那種在地板上來回地爬著尋找物證的的歸納推理相對照,他更重視罪犯的心理和動機,主張以心理分析為中心的分析推理法。根據(jù)這種心理分析方法,偵探萬斯在《加那利謀殺案》(1927年)中,與懷疑對象打撲克;在《主教殺人案》(1929年)中,萬斯分析國際象棋棋譜,做出了有些孩子氣的舉動,在輕松的氣氛中偵破了案件。
《菲洛·萬斯探案集》共有12部以菲洛·萬斯為主人公的長篇偵探小說。不過,還是初期的6篇質(zhì)量較高。尤其是《主教殺人事件》(The Bishop Murder Case ,1929年)和《格林家殺人事件》(The Green Murder Case,1928年),堪稱古典偵探小說的杰作。
另外,范·達因所撰寫的《推理小說二十條守則》是推理小說史上最全面、最完整、最嚴謹?shù)膶懽鹘渎桑瑫r也被奎恩等后來者奉為指導其畢生寫作的“圣經(jīng)”。
故事簡介
第一位死者被人用箭射穿心臟,第二位死者被槍射穿頭部,第三位死者從高墻上摔死……一連串令人不寒而栗的離奇命案,竟然與《鵝媽媽童謠》完全吻合!署名“主教”的殘酷兇手更不斷刻意提供線索——下一個目標是:一個唱著兒歌的小女孩……
具有敏銳觀察力的業(yè)余偵探萬斯繼《格林家殺人事件》后再度登場,他能夠及時發(fā)現(xiàn)“主教”的真實身分嗎?
關于《主教殺人事件》短評
《主教殺人事件》(The Bishop Murder Case,1929年)是最能體現(xiàn)范·達因風格的一部作品,書中借菲洛·萬斯之口,用了很多篇幅(主要見第21章)分析了數(shù)學家的心理狀態(tài)和行為模式,并以此作為破案的心理依據(jù)。
書中涉及的許多數(shù)學、物理、天文和西洋棋知識,知識涵蓋層面較為深廣(尤其談到一些高深的數(shù)學和物理理論),這一點在一般的推理小說中都是極少見的。涉案人物幾乎都是科學家、數(shù)學家。
采用的是典型的“童謠模式”,頗能烘托出恐怖詭異的氣氛。